关于举办江西省第20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的通知
各设区市教育局,有关高校:
为贯彻落实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16号),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,经研究,决定举办江西省第20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建有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高校教师及设区市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,培训名额为55名(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)。
二、培训时间
2020年8月23日至8月28日
三、培训地点
南昌七星商务酒店(南昌市东湖区南京西路225号)
四、培训内容
(一)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、规范标准;
(二)普通话语音基础;
(三)测评能力训练;
(四)朗读能力训练;
(五)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培训。
五、考核内容
(一)普通话水平测试;
(二)汉语拼音考核;
(三)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理论知识考核;
(四)普通话评测能力考核。
六、参训学员条件
(一)熟悉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政策,热爱普通话教学和推广,工作认真,责任心强;
(二)熟练掌握《汉语拼音方案》和常用国际音标,熟悉方言与普通话的一般对应规律;
(三)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一级乙等或以上;
(四)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年龄不超过50周岁;
(五)身体健康,无传染病史,不接受因病体弱或怀孕以及带小孩的同志参加。
七、其他事项
(一)参训学员住宿、用餐、培训等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,往来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;
(二)参训学员需提交本人电子证件照,照片为2寸蓝底,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;
(三)参训学员报到时需交验本人的学历证书(原件)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(原件);
(四)培训结束各项考试合格者,颁发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证书;
(五)参训学员均需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,测试方式为计算机辅助测试;
(六)各地各校于7月17日前将“学员登记表”(见附件2)和“培训班报名总表”(见附件3)按要求加盖公章,邮寄至省教育厅语工处(省语委办),并发送电子邮件,同时发送学员的电子证件照片,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。各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要及时将通知转给参训学员本人,让学员做好参训准备。
联系人:杨溢; 联系电话:0791—86765291;联系地址: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省教育发展大厦;邮政编码:330038;电子邮箱:76429133@qq.com
附件:
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2020年7月11日

